广科知发〔2018〕45号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建设指引》的通知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川科成〔2018〕5号)转发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8月底之前将书面建设请求、《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报至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张丹 3266844 1192815777@qq.com
附件:《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