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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广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

来源:高新科 浏览量:7940 发布时间: 2018-11-28 字体: [ ]

广科知发〔201885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广科知发〔201880号),我局开展新一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元市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二)经营管理状况及经济效益良好,重视科技投入,具有多元化投入机制。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

(四)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先进的产业技术研究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研究或实验室面积须达到人均(技术研究设计人员)10平方米以上,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软科学类研究方向研究院除外)。

(五)具有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和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业(兼职)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六)组织体系较为完善,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拥有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组织机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行导向。

(七)牵头承担国、省、市科技项目2项(含)以上,服务5家以上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

二、申报材料

申请备案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请示。

(二)县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三)广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申请表。

(四)申请备案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情况报告。

(五)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

(八)上年度财务报表。

(九)研发机构设置的有效证件。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固定的科研场所、已有设施设备、科研人员及职称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符合申报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条件的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向注册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汇总

县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正式推荐函并在备案申请表中加盖公章,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四、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高新科    :罗 汤浩澜

联系电话:3266844

电子邮箱:417257585@qq.com

附件:1.广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申请表

2.申请备案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情况报告(模版)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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