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规范和加强广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参照省科技厅《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结合广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依托行业、领域科技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面向行业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技术咨询服务、运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全方位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4、管理方法共6章,分别为总则、主要职责和任务、申报条件、认定程序与申报材料、运行与管理、附则。
5、管理办法实施后,按照管理办法批复建立了2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了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技术工程化、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