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量:590 发布时间: 2023-02-10 字体: [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4)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5)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8)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二)公车购置及运维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8)

十一、名词解释................................................................................(9-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技创新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制定全市高新技术(工业领域)、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科技规划、政策、措施,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牵头组织技术研发和创新、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负责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农业农村科技、社会事业发展科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转移体系)、科学技术奖励、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估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科技交流合作、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及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探索建立创新创新创业大赛后补助机制,出台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方案。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5家,持续推动铝产业研究院创建省级创新平台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全面推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开展“科惠达”科技服务直通车活动,打造“科易达”科技创新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二是实施产业创新赋能行动。聚焦铝基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开展技术攻关30项,有序推进装备制造专班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提质增效,提升创新能级,积极推动剑阁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育成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科技特派团服务模式。推进“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市、县平台解决群众科技需求1万条次以上。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制定广元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工作方案,开展生命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技术研究与运用。

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值280亿元。加强广元经开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广元分中心等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亿元。修订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

四是实施协同创新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市校(院、企)科技合作,开展市校合作专场活动3场次,签订合作协议20项以上,开展协同技术攻关40项以上。加强区域科技交流合作,深化“124”杭广科技协作模式,主动融入成渝科创大走廊,加强成广、渝广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厅市衔接力度,精准对接省厅支持方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争取。

五是实施创新生态优化行动。开展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广元行动。完善局县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开展新一轮会商工作。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抓好包容普惠创新工作。制定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推进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举办各类科普活动40场次,建立市级科普联席会议机制,高质量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科普服务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无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999.6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4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6.4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基础性绩效、各种保险和公积金计算基数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收入预算99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支出预算9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20万元,占95.05%;项目支出49.46万元,占4.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9.6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8.45万元,同口径增加196.4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基础性绩效、各种保险和公积金计算基数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9.6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9.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6.4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基础性绩效、各种保险和公积金计算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802.29万元,占8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1万元,占9.17%;卫生健康支出30.50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75.16万元,占7.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52.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安排752.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9.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市场主体管理办公经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5.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0.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7.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01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局领导参加紧急会议、重要会议、重点活动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2023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及下属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77万元,上升10.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科技项目管理监督差旅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创新主体培育、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创新赋能、创新生态优化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Copyright 2019 stip.cngy.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南段93号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356号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40号
联系电话: 0839-3263090 网站标识码:5108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