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科学技术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工业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奖励、科技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组织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科技统计工作。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组织拟订科技对外交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及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和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广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新创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市科技局2020年重点工作
1.从严治党抓队伍。一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系列重要指示;二是持之以恒推动党的建设;三是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2.营造氛围激活力。一是持续推动全面创新改革;二是提升科学技术普及实效;三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加强创新政策宣传落实。
3.开放合作抓创新。一是深化市校合作;二是深化厅市合作;三是深化区域合作。
4.聚焦主体抓企业。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二是实施成果转化行动;三是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5.围绕转型抓产业。一是围绕产业创新开展决策咨询;二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6.富民惠民抓科技。一是加强科技特派员建设;二是加强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四是发展社发科技;五是扎实做好驻村帮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2.广元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3.广元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4.广元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19.2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8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72.42万元增加46.78万元,增长6.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目标绩效奖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588.98万元,占8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7万元,占7.30%;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占3.64%;住房保障支出51.55万元,占7.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83.88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5.3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83.88万元
(1)人员支出58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5.83万元、津贴补贴61.17万元、奖金132.37万元、绩效工资68.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0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53万元、住房公积金5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2.1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0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0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5.40万元、邮电费10.58万元、物业管理费1.62万元、差旅费2.90万元、维修(护)费1.60万元、租赁费1.52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3.85万元、福利费5.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33.49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62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5.32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16.16%,增长主要原因是局公务车车龄时间长,车况问题多,维修费用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0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5.40万元、邮电费10.58万元、物业管理费1.62万元、差旅费2.90万元、维修(护)费1.6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福利费5.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办公耗材购置3.00万元,电脑等电子产品购置1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绩效目标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年争取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49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量达100家上,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210亿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3000万元以上。力争广元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60项,争取资金2000万元。继续开展四川省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市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动3次以上,达成科技合作协议5项以上。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50.02;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0.52%。详情见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批复。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
3.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其中: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支出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中:
①行政运行(项)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其中:
①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②购房补贴(项)支出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