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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来源:广元新闻网 浏览量:389 发布时间: 2021-07-13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工业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近日,我市印发《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悉,2019年6月,我市出台了《广元市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但也出现了风险控制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形成现在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明确了应急转贷资金规模、来源、支持条件、额度、期限、管理运行,以及使用要求和监督管理等。较之《暂行办法》,资金使用费率从参照基准利率修改为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明确了不予支持使用的具体情形,解决了对企业申请限制条件模糊不易操作的问题;修改了逾期上限,将《暂行办法》规定的超过10天为逾期修改为超过15天为逾期。

《管理办法》有三大亮点。

一是放大资金使用倍数,大幅降低融资成本。按照市级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先期5000万元规模,通过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吸收社会资本,放大资金使用倍数,支持更多企业。与市场上过桥资金相比,企业使用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融资成本将降低90%以上,最大程度缓解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困难,大力助推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二是优化业务运行流程,提升为企服务效率。根据申请企业不同情形,采取“政银企”“政担企”“政银担企”等多种形式,优化资金申请与审批、拨付与监管等环节,最大化缩短企业申请使用时间,充分体现“应急”属性。

三是创新资金管理模式,严控资金运行风险。依托各级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审核把关;开设应急转贷资金专户,引入银行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购买银行服务,通过委贷方式,实行管理公司与银行共同参与应急转贷资金的发放、回收,同时将使用企业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对企业的征信管理;通过管理公司、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实现了应急转贷资金申请、审核、发放、使用、回收全流程监控,有效降低应急转贷资金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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