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广委发 (2021)13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推动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川委发〔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推动国有资本向新型工业、现代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链中高端集聚,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企业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二)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积极争取水电消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和港口支线铁路。完善落实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三)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和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激励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困难问题会商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和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营商环境考核。
二、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四)加快完善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认真实施《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国资监管机构授权放权清单。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进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度,细化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共治措施。
(五)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清单实施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和研究解决清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排、评估市场准入领域存在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健全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和处理回应机制。
(六)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积极探索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等机制。加强审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存量清理,切实加强增量审查,动态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大反垄断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七)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户籍与居住登记并行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促进人口流动融合和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培育发展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引进省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出台更有含金量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政策,深入实施“四大聚才”计划、“蜀道英才”工程,全面落实“蜀道英才卡”制度。推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完善电子证照基础库,编制市级动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八)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实现城镇标定地价和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全覆盖,基准地价更新周期不低于三年;在建立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示地价外,增加制定不同产业类型用地、不同工业类型用地、地下空间等公示地价;探索建立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等公示地价体系的衔接机制。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广元分中心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推进科研成果评价市场化社会化。
(九)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规范和支持农产品交易、五金机电、汽车城等专业市场,健全商品展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配套功能,拓展电子商务、展贸平台、物流配送等现代功能。培育发展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构建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化服务市场体系。发展“互联网+流通”,建设广元货运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深入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侵权假冒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推动优势征信机构整合归集侵权假冒和产品质量信息,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商品和服务市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适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健全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机构。
四、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
(十)创新优化经济运行调节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增强重大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宏观引导、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就业、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究建立经济政策协调评估机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增强经济运行调节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十一)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推进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县(区)收入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举债。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全面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壮大地方税源,稳妥承接国家、省下放的地方税管理权。
(十二)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在中央制定的金融监管规则下,探索建立市、县两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大法人银行业机构流动性风险监管力度,加快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
(十三)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健全鼓励支持应用研究的体制机制,开展产业应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形成更多“从1到N”的应用研发成果。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加强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按要求探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推广应用广元科技创新券,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十四)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互访交流、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协同招商、人才交流等互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跨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对接、权益分享、税收分成等政策体系,推动一批合作产业项目和总部企业生产基地落地发展。建立健全与成渝双核互动机制,积极争取共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巩固拓展浙广东西部协作成果,加强杭广合作。深化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合作协议落地落实。
(十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应国家、省层面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应用,在确保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间,并力争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区域全覆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好融入“天府通办”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常态化做好一体化平台事项的认领、编辑、审核、上报等,确保事项认领率、发布率、办事指南准确率、网上可办率等指标均达到100%;推进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县(区)、乡镇(街道)一体化平台全覆盖;加快“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建设。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实现100%网上可申报。研究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十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成全市社会信息“一张网”,推动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政务信息建设,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信用评级市场培育力度。优化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修订完善广元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级审评审批流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加强疫苗、生物制品、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核酸检测试剂、无菌植入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管,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数据库建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五、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
(十七)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增加知识价值和体现业绩贡献为导向,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十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基金预算管理、政府责任分担和考核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健全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殡葬服务等制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一城一策”方案,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建立监测指标体系。积极争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十九)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和防控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市、县开展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升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效能。
六、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十)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畅联“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提升“四向拓展、全域开放”节点城市功能。融入“亚蓉欧”国际班列通道体系,推动对欧开放合作,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依托中欧班列和中欧班列组货基地,借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开放,加快形成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积极融入亚太经济圈,拓展经贸投资合作。积极对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融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陆海多式联运新通道,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强化枢纽互通、江海联通,深度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健全对外交流互访、国际合作协商议事等机制。
(二十一)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推动建设广元国际铁路港,加快实施广元盘龙机场改扩建工程,积极申建铁路、机场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借鉴国内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机制和模式,推进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国际合作园区,提升其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二十二)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引进外向型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国际检验检测、境外注册商标,协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按规定在更多领域鼓励支持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争取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要素,有序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七、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科学谋划改革思路、完善改革举措、推进改革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完善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农业等行业领域规划引领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审计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推动执规执纪执法贯通,促进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协同发力。鼓励和支持在重点领域争取开展国家、省级改革试点。完善改革的正向激励体系,进一步鲜明用人导向,注重在改革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广元改革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营造将改革进行到底的浓厚氛围。
附件: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点事项清单
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附件
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点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
序号 |
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工作时限 |
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
1 |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
市国资委 市金融服务中心 |
2021-2025 |
2 |
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和港口支线铁路。完善落实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市烟草专卖局 市邮政管理局 国网广元供电公司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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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和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激励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困难问题会商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和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 |
市民营办 市营商办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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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
4 |
加快完善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进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度。 |
市自然资源局 市国资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
2021-2025 |
5 |
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清单实施动态监测机制。摸排、评估市场准入领域存在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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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审查队伍建设。动态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大反垄断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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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
7 |
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促进人口流动融合和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培育发展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出台更有含金量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全面落实“蜀道英才卡”制度。推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完善电子证照基础库,编制市级动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市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才办 市财政局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
2021-2025 |
8 |
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实现城镇标定地价和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全覆盖,基准地价更新周期不低于三年;增加制定不同产业类型用地、不同工业类型用地、地下空间等公示地价。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广元分中心建设。 |
市自然资源局 市金融服务中心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市科技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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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健全商品展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配套功能,拓展电子商务、展贸平台、物流配送等现代功能。培育发展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广元货运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深入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优势征信机构整合归集侵权假冒和产品质量信息。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健全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机构。 |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金融服务中心 市贸促会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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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 |
10 |
创新优化经济运行调节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增强重大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宏观引导、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究建立经济政策协调评估机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1-2025 |
11 |
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推进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举债。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培育壮大地方税源,稳妥承接国家、省下放的地方税管理权。 |
市财政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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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在中央制定的金融监管规则下,探索建立市、县两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大法人银行业机构流动性风险监管力度。 |
市委编办 市金融服务中心 广元银保监分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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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健全鼓励支持应用研究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更多“从1到N”的应用研发成果。加强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在部分科研项目中探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推广应用广元科技创新券。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
市科技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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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互访交流、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协同招商、人才交流等互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跨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成渝双核互动机制,积极争取共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巩固拓展浙广东西部协作,加强杭广合作。深化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合作协议落地落实。 |
市发展改革委 市乡村振兴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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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应用,力争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区域全覆盖。更好融入“天府通办”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建设。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研究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市营商办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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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成全市社会信息“一张网”,推动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优化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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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 |
17 |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市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18 |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基金预算管理、政府责任分担和考核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健全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殡葬服务等制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一城一策”方案,建立监测指标体系。积极争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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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和防控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市、县开展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升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效能。 |
市卫生健康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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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
20 |
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畅联“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提升“四向拓展、全域开放”节点城市功能。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加快形成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积极融入亚太经济圈,拓展经贸投资合作。融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陆海多式联运新通道,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深度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健全对外交流互访、国际合作协商议事等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2021-2025 |
21 |
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积极申建铁路、机场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推进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国际合作园区,提升其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
市商务局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广元海关 |
202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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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引进外向型企业。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按规定在更多领域鼓励支持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争取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要素,有序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市商务局 |
202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