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建立健全全市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制度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牵头统筹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制度建立工作。各县区相应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行政服务管家”工作团队,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匹配等方式,对本地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行政服务管家”的主要职责为:及时公开“行政服务管家”成员构成和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对接服务对象;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变更、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接待服务对象的投诉;建立重点服务对象工作台账;向本级政府、管委会反映情况、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为“行政服务管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便利。“行政服务管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服务对象费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开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建立领导联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机制
由市政府领导定点联系分管领域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定点联系辖区内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联系领导每半年至少走访联系企业(项目)1次,了解企业(项目)经营进展和运作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项目)报批、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联系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每年轮换1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广元经开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三、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优化协调规则,规范协调程序,提高协调效率,让投资者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指定部门或机构专门受理企业投诉的问题,对外公布投诉规则、处理时限等。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要定期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问题落实情况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牵头单位: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广元经开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定期座谈会机制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每半年召开1次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帮助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对座谈会上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限时办理和回复。负责办理的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专人走访企业,及时办结并回复。(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广元经开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五、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交流合作机制
全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开放理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指导作用,联动涉外部门共同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交流合作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投资机遇,推动企业间合作交流,畅通企业与政府部门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开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