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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广缺工企业开办“分工厂”模式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233 发布时间: 2021-12-31 字体: [ ]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推广缺工企业开办“分工厂”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用工监测,摸清企业动态

目前,全市监测用工30人以上企业411家,用工总人数3.9万人,已开办和有意向开办“分工厂”22个,涉及三县两区及广元经开区的12家企业。其中,4家企业已开办8个“分工厂”,计划再新办“分工厂”2-3个。另有8家企业意向开办“分工厂”11个。请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1+N”监测机制,加强与辖区内缺工企业“一对一”对接,进一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和开办“分工厂”意愿,更新意向开办“分工厂”企业清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引导帮助逐个开办。

二、明确政策支撑,强化扶持力度

实行奖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市内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等建立“分工厂”。

(一)鼓励吸纳就业。对企业“分工厂”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且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给予担保贷款贴息。对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分工厂”,符合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三)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分工厂”新吸纳就业人员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优质服务

(一)帮助研判选址。按照属地负责制,帮助企业进行开办“分工厂”的可行性分析和成本核算,并在场地选址、厂区租赁、水电保障、原材料供给、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需市内跨县区开办“分工厂”的,市和县区联动,帮助协调对接。

(二)推行自愿注册。对是否在“分工厂”开办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由企业自主决定,当地不得强制性要求。

(三)坚持因地制宜。对因订单增加或季节性临时用工等不宜开办“分工厂”的企业,帮助其与当地劳务专合社、“就业帮扶车间”等联络对接,通过业务外包、产品代工等方式开展合作,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强化政策引导。大力宣传企业开办“分工厂”支持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市内劳动力富集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建立“分工厂”。

(二)加大岗位发布。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平台、乡村广播等,加大企业“分工厂”相关岗位信息的发布、推荐力度,动员、组织返乡就业人员、各类闲散和难以外出的劳动力就地就近到“分工厂”务工增收。

(三)加强跟踪服务。加大对企业“分工厂”的跟踪服务力度,选树一批开办“分工厂”较好的企业典型,总结在支持企业开办“分工厂”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度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及方式:市人才交流中心黄评,13808122775。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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