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广元市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新型智慧城市是建设数字四川和智慧社会的核心载体,是全省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数字经济办〔2020〕3号)要求,并结合广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强大科技支撑为主线,以四川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聚焦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四大建设重点,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打造“智慧广元”,增强民众获得感,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到2022年,打造1-2个县区成为四川特色的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积极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商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程度明显提升,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和社会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成,一批特色鲜明、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型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得到有效推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合作协调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谋划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协调发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化建设成果普惠。
(二)产用结合,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产用融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以融合促进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激活和释放产业创新动能与活力,培育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三)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中的应用,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试点示范,树立典型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协同发展。
(四)开放共享,安全高效。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平台共享开放和互联互通,消除行业、部门壁垒,提升系统便捷高效性能。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能力,推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化建设高效有序。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5G网络规模组网及商用,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探索5G基站电价补贴。推动无线宽带专网建设,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IPv6、窄带物联网(NB-IoT)和微型通信等规模部署和应用,开展非接触式IoT设施改造和推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川北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中国联通川北云计算中心、中国移动川北枢纽数据中心等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打造集政务云、产业云、社会云、信息安全中心、灾备中心、大数据挖掘与分析中心于一体的广元大数据产业园。按照“政府主导、财政补贴”模式建设运营,推动广元市工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三)完善基础信息库建设。健全完善人口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平台,优化数据采集、管理、维护和交换机制。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统一标准的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教育、社保、产权交易等专业数据库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力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提升电子商务数字化水平、推动传统企业向内容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转变。加快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广泛应用,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等数字农业业态。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加快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五)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积极推动铝产业生产链能力提升,构建气瓶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工业互联网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特色亮点工程,建立工业互联网在生产过程和产品朔源上的示范应用。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和“万家企业上云”行动,打造一批重点行业和典型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六)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实现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逐步推进行政审批智能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便民资源“一网统管”,推进信息惠民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七)健全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数字化,实施互联网+医疗,推动医疗卫生数据应用,创建一批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提供线上诊疗、药品配送等新业态,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八)深入推进智慧教育建设。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推动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实现“人人用空间”。立足创新实践,积极推进以编程、机器人为重点的创客教育。推动“三个课堂”建设,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九)完善智慧文旅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市、县(区)文旅大数据中心,实现文化和旅游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精准营销等功能。指导各地、各单位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智慧文旅示范县(区)、智慧文旅示范单位为契机,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智慧文旅创建投入,加快智慧文旅小镇、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购物点等细胞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十)优化城市管理体系应用。推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信息技术在生活垃圾分类、车辆违法停放、大气污染防治等城市管理场景中的应用,推动地下管网、城市照明、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强化智慧交通支撑保障。推动交通行业数据资源整合,建成市、县两级开放共享的交通运输基础信息资源体系与应急指挥体系,构建更加全面、高效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测网络,支撑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核心业务的在线运行,推动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化,初步构建智慧交通运输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十二)创新开展新型智慧监管。完善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积极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格局,加快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十三)推进智慧社区基层治理。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推动物业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服务业,加快社区就业、社保、救助、教育、医疗、法律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的线上线下互动应用推广。推动社区智慧养老,深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业结合,促进养老服务精准科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十四)完善智慧环保监测系统。构建陆空全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水、气、林、土、噪声、气象和辐射等环境数据监测信息化能力。着力构建覆盖环境质量、“三高”企业、污染源、风险源等环境监管对象,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的全要素生态监控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十五)提升应急管理处置能力。统筹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方位感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等数据,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数据资源信息共享,有效提升重大风险区域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综合监测和精准预警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十六)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积极对城镇水、电、气、路、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重点加快智慧杆柱、智慧停车、充电桩等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打造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全面感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做好规划和协调调度,加强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领域分类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挥各级政府及部门现有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力量、运营管理等资源投入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对能够产生经济效益、适于市场化运营、有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激发市场活力,破解资金瓶颈。
(三)强化人才保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智慧城市复合型人才的本地化培养和引进力度。采取在本地高职院校中增设相关专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等多种方式,持续为本地政府和企业输送人才。开通重点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相关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