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由广元市政府印发实施,今后5年,我市将从5方面执行11条新政策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
在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方面,我市将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每年新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高于5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奖励。
在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方面,我市将对新获批的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评价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
在促进成果高效率转化方面,我市将对新建的省级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给予3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在集聚高素质创新人才方面,我市将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科技特派员制度,对市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助等。
此外,我市还明确通过“建立高新科技领域政府性引导基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设立广元科创贷专项支持科技型企业投融资”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