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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元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11:16   来源:高新科 分享:

解读:《广元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解读

广科知发〔201815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特制订《广元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31


广元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规模和质量,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领军企业,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围绕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以解决制约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共性、关键、瓶颈技术为突破口,以推动科技型企业能力升级为核心、规模升级为支撑、服务升级为保障,大力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创新力、创业力、创造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持续、精准的培育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200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建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创新平台20家,开发创新型产品100项,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500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亿。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

1.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广元实施方案》,积极构建新型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广元国家先进电子产品及配套材料、广元军民融合、元坝新材料、旺苍循环经济、剑阁动物药等国、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食品饮料、新(型)材料、清洁能源化工、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关键重大技术攻关突破。

2.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制机制,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院士(专家)工作站,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协同创新。

3.坚持以特色产业发展科技项目攻坚为核心,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为技术支撑,不断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形成大的增长力量、促进大的要素聚集、产生大的生产效益,从而带动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1.建立广元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逐一确定培育目标,每年在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中小企业中选择科技投入增速不低于20%的高成长企业,发展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通过广元市创业促进计划和青春圆梦计划,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企事业人员创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广创新创业,引导青年大学生、返乡能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催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积极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运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兴办创业咖啡、创业驿站等创客空间、创新创业中心,培育创新创业“种子”,支持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进入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孵化一批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创新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积极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

1.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积极性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培育。探索建立后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

2.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充实更新;各县()科技部门积极择优筛选和上报后备企业,每个县(区)每年后备企业数量保持在10家以上,形成源源不断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

3.探索以多种方式加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间的联合,搭建产学研用创新平台、信息平台,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开展联合攻关,打破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界限,建立跨界创新联盟,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的有机衔接,有效推进后备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4.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培训和服务力度,细化培训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经常性深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申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逐一进行辅导和预审,为申报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提高评审认定通过率。

(四)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每年遴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开展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实行“一企一策”和定制化联系帮扶,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科技创新,力促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提需求+高校出成果+政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大力引进 “两院院士”和“广元人才计划”等国内外顶尖专家型人才落地广元,联合攻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

3.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争取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企业振兴品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4.实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支持发明专利、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开发转化。引导企业布局核心知识产权,提升创新产品的行业技术进入门槛,夯实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5.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强化专业化、市场化、系统化服务,大力发展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技孵化、知识产权等高新技术服务业态,形成贯通创新链、融入产业链、对接资本链的高新技术服务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支持。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的科技投入,加大应用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比例,支持中小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及创新成果转化、中试、产业化。

(二)落实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切实抓好国、省、市扶持企业创新的政策落实。一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二是企业创新发展奖励补助政策: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万元的申报补助和10万元奖励。对建成的技术创新平台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奖励5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奖励15万元;市级技术创新平台奖励10万元。对形成专利和国省科技成果的给予一定的后补助。

(三)强化项目支持。促进各类扶持资金向重点科技型企业倾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集成效应。支持重点科技型企业申报国、省、市各类项目,优先支持重点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项目。

(四)创新金融服务。围绕我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综合试点工作,完善政银企信息共享、项目推介、部门联动等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着力构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挥各类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促进众筹、众创、众包、众扶与金融有效嫁接,构建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的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保障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共同推动该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市、县(区)两级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联动机制,实行市、县(区)定期会商制度,根据县(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需求,共同确定入库培育提升的科技型企业名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三)建立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培育考核督促机制,根据各县(区)产业发展实际分解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区域科技型企业发展报告制度,开展区域科技型企业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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