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广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06:02
来源:高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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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科知发〔2018〕84号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广科知发〔2018〕79号),我局开展新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内或市内有关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技术优势,是省级或市内有关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相关行业领域内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2.建有独立研发中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m2,年研发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专(兼)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
(二)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备相关领域市内领先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实验条件,具有较好的为所在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能力。
2.所在行业领域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且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3.有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工业试验线或中试基地,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200m2,专(兼)职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请示。
(二)县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三)广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四)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2.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
3.研发试验设备资产照片和清单;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科研项目承担情况;
6.产学研合作情况;
7.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8.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和县级以上政府奖励情况;
9.年度研发投入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10.行业资质或许可证明文件;
11.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符合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向注册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汇总
县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正式推荐函,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四、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高新科 :罗 宁 汤浩澜
联系电话:3266844
电子邮箱:417257585@qq.com
附件:广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