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01:06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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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科发〔2020〕16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21)文件要求,我市将在近期开展2019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科普统计人员加入“广元市科普统计”QQ群(群号: 110119401)及时获取账号及相关工作信息,组织人员认真填报,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经审核的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全国科普统计管理系统http://kptj.chinainfo.org.cn)。
联 系 人:张实一 吴潇茹
电 话:3275238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21号)
2.调查单位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日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
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智〔20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科普等十一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96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技部决定启动实施2019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19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国家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6大类124个指标,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运行状况。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6月,工作布置与培训;
2.2020年6月,基层数据填报;
3.2020年7月1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4.2020年7月底前,完成全国数据审核与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19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应于2020年7月15日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普统计数据完成在线提交,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汇总填写《2019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并盖章后报送科技部。
3.科技部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具体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并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联系人:赵璇、刘娅
电 话:010-58882042、58882013
传 真:010-58882072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附件2:
调查单位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科技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元市民宗局、广元市公安局、广元市民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广元市水利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煤矿安监)、广元市国资委、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含药监、知识产权)、广元市体育局、广元市气象局、广元市粮食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昭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经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