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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08:3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分享:


广府办函〔2021〕42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新突破,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一)持续规范审批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县区编制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程序、减材料、减时限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优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的全面应用。全力推进“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和“区域评估”。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个工作日、8个环节以内。(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三)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市范围内“全域通办”。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实现同步过户、一次办结。探索实施对低风险产业项目“一站式”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实现“验登联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供排水集团、市天然气公司、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广元分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基础上,依托“天府通办APP”掌上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促成企业开办“零见面”。进一步压减印章刻制费用。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五)创新开展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深化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创新财政投入科技方式,推行广元市科技创新券。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模式,积极参与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试点。积极推进“减负行动2.0”,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建立健全科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六)进一步精简证明。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构建新型监管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差异化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制定广元市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信用监管,逐步实现各行业信用数据汇聚共享。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汇集,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强化风险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学习成都市包容审慎监管经验,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办法,严格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八)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工程建设、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对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或条款加快清理,纠正采取变相、隐形手段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错误做法。加强审管衔接,理顺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三者“审批、监管、执法”关系,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进一步整合、取消现场检查事项。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九)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梳理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与地方监管执法的衔接,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理边界宽泛、执法弹性大的规则和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探索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运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按照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规则,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机制。完善畅通网上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统一的督办考核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大力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确保主动评价率达到100%。加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工作力度,加快清理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0月底前有序归并至12345热线,建立热线转办、督办和服务能力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十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网络视频会审”等经验做法。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规定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预约排队、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方式,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加强自助办事终端应用,实现“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四)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和巩固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一业务标准,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确保承诺提速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天府通办APP”广元分站点的建设和运营,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室)“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五)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梳理公布“川渝通办”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务大厅设立“川渝通办”窗口,配备专职人员和通用设备(含远程协助所需的高清摄像头、耳机、麦克风、高拍仪、扫描仪等),提供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对不同群体提供多样化、便利化办事服务,满足差异化需求。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优化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收代办”等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大力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推进教育服务便利化改革,梳理个人从托儿所到大学所涉服务事项,推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推进并联审批,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提升办事便利度。优化公证服务,大力解决公证证明多、难、慢等问题,坚决制止公证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侵权线索判断鉴定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不合理附加费用,深入开展“信易贷”“银税合作”“银商合作”等,实施“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咨询服务,创新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续贷、首贷投放力度。推广电子保函、电子担保和电子保证保险,加大“政采贷”和知识产权融资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十九)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深化“市长直通车”和政企沟通“六大”机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涉审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设,培育发展并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项落实规范涉企检查、参观、考察、调研等行为的各项规定。大力推广使用“广元造”,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30%份额措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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