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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02:35   来源:市科技局 分享:


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科发〔2021〕5号),现就2021年科技创新券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纳入国家体系认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含申请认定的企业),以及入驻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等(以下简称创新主体),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经过登记注册并通过备案,具备条件和能力为我市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价评估及科研设备设施共享等科技服务,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科技评估机构、科技咨询机构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服务机构。

(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畴。

(四)申请及兑现创新券的企业与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之间,技术合同交易双方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对购买科技服务的补助

对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服务的创新主体,按照购买科技服务实际支出额度的30%予以补助。申领上限为企业5万元、创新团队3万元、创业者2万元。

(二)对技术交易的补助

1.对购买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技术交易的企业,按照合同交易实际支付金额的15%进行补助,单个合同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对经广元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合同,对购买方按全年累计技术交易额每达到300万元资助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补助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排序在前三的科技成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排序在第一的科技成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对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服务的补助

1.为广元市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且质量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按当年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额的15%予以补助,同一家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度内获得的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2.对在广元注册开办三年以内、两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且营业收入连续增长的专业科技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

3.各科技服务机构可将奖补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弥补服务成本、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支出,科技服务机构可自主选择申请省级或者市级奖补,但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领要求

(一)申领流程

1.创新券申请、发放、使用等工作均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创新券平台”)上进行。网址http://cxq.scstl.org/

2.创新主体登录省级创新券平台注册,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科技服务机构登录省级创新券平台注册备案,完成相关科技服务后,向广元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申领材料

1.广元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

2.广元市科技创新券兑付审批表。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原件验退),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科技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属于技术交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新活动,还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证明资料。

5.提供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研发设计、科技评价评估报告、成果专利、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复印件。

6.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及支付或者进账凭证复印件。

7.服务机构还需提供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补助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金额汇总表及对应的合同。

8.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时限

创新券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五、材料报送

申领工作均在网上进行,通过审查并在兑付时提交纸质申领资料。

纸质申领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广元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二楼)。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南段93号

联系人:罗刚  张垠

电话:0839-3261096、0839-3235536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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