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09:30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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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医疗机构,委注册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切实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降低群众就医经济负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9年6月,我委印发了《广元市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办法(试行)》,结合2年来的实施情况,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是治理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当前,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担当不主动,执行力差,致使此项工作迟迟不能落地,极大地影响了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发挥,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二)资料互认共享未有效推进。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将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到医院医生的工作站中;部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数据上传和维护不及时,不准确;部分医疗机构只开通了门诊检查检验数据上传和共享;部分医疗机构还没有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考核细则,甚至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落实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工作举措
(一)切实提高认识。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可以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工作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各相关医疗机构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和破解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为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架桥铺路。
(三)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成立质量控制专家组,进一步健全检查检验科室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加强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及时开展对医务人员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强化科室流程管理,确保检查检验数量质量可靠,所有检查检验数据务必在24小时内将结果数据上传至广元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尽快实现数据共享。
(四)优化激励措施。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积极性,形成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使医务人员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
三、强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工作考核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定期沟通情况,及时总结问题和经验,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同时,逐步实现检查检验资料数字化储存和传输。我委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纳入公立医院改革、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营商环境等专项考核。对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月报表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