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 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05:06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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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门和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现将《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高企特派员”)管理,调动科技人员到一线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科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组织实施
高企特派员工作考核由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共同实施。
二、考核对象
派驻到企业的高企特派员。
三、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高企特派员履行政策宣讲、政企对接、项目辅导、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成效及企业满意度。考核时间原则为服务期满的当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考核方式
采取个人自查、企业评价、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高企特派员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评分制考评,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由高企特派员工作考核评分和企业满意度测评组成,总分100分,其中企业满意度测评占20%。
高企特派员在广元市科技创新服务在线平台“科易达”上注册登记,然后在线填写报送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考核部门根据个人提供材料和企业满意度测评进行综合考核,给出考核结果。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查。对照高企特派员的职责与任务,认真总结选派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所做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在《高企特派员个人自查表》打分。
(二)企业评价。入驻企业根据高企特派员的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情况,对照《企业满意度测评表》进行评价。
(三)实地抽查。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成立现场考核组,根据个人自查及企业测评等综合情况,对部分高企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四)结果审定。市科技局依据个人自查、企业测评及实地抽查、日常工作等情况,汇总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共同审定形成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工作经费。
六、奖惩
(一)对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按照考核等次予以发放工作经费。其中,80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等次,发放工作经费12000元,优秀等次的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数的20%以内;70分及以上但低于80分可评为良好等次,发放工作经费10000元;60分及以上但低于70分可评为合格等次,发放工作经费8000元;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
(二)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工作经费并不再选派。
(三)高企特派员遇特殊情况任期内不能继续履行工作任务的,不参加考核,不发放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