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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3 05:26   来源:市科技局 分享: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 规程(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推进四川省科技项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活动中的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四川省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川科政〔2023〕4号)基础上,制定了《广元市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科发〔2023〕23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共六部分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专家库的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专家库范围包含参与我市科技项目评审、验收、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专家,并遵循“择优遴选、科学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是专家库建设部分。明确了专家库专家遴选的范围、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

三是专家库的使用管理部分。明确专家库的适用范围、专家的选取流程,专家库分级动态管理,专家出库情形、流程及科研诚信要求。

四是专家权利和义务部分。对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五是监督管理部分。对专家库的使用单位在使用专家库的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专家库系统维护管理做了明确规范。

六是附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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