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县会商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1 03:32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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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局县会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广元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强化市县(区)工作联动,完善局县科技工作会商机制,统筹配置科技资源,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发挥市科技部门对全市科技工作的统筹作用,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进一步提升县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塑造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局县会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2024年3月20日至4月12日,在广泛调研、认真学习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起草了《规程(试行)(初稿)》。4月17日至5月7日,征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分管领导意见建议,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形成《规程(试行)(修改稿1)》。5月8日至5月11日,以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书面征求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8个县区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程(试行)(修改稿2)》。5月8日至6月6日,通过局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12日、6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分别对规程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规程(试行)(送审稿)》。6月28日,《规程(试行)》经局党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8日,《规程(试行)》以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规程》包括总则、会商原则、会商内容、会商程序、组织实施、附则等6个方面内容。其中: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规程制定的必要性,阐释了局县会商的重要内涵和现实意义。
第二部分会商原则。明确了局县会商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市县协同、县域为主,创新机制、讲求实效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会商内容。明确了局县会商围绕共同谋划科技创新思路,共同推动重大科技工作,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共同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联动协商、深入开展。
第四部分会商程序。明确了局县会商工作会议的定义以及会商工作的具体程序,主要是提出会商事项、确定会商事项、安排会商事项、开展会商事项四个方面。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明确了局县会商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绩效评估等事项。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文件负责解释的主体、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