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有关部门、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科技局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广泛征集全市技术攻关需求和成果转化需求,梳理形成2024年广元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诚邀国内外创新团队、科研人员前来“揭榜”开展科研攻关。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共3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类型及资金支持方式
项目类型:企业出题技术攻关类项目。
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对需求企业予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协议资金总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含),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30%,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三、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要求
1.揭榜方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
2.揭榜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
3.技术需求单位及其股权关联体,不能牵头揭榜或参与揭榜。
4.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协议作为附件提供。
5.揭榜方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7.揭榜方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8.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参与揭榜。
9.揭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揭榜负责人
1.揭榜负责人应为揭榜牵头单位人员,是揭榜方案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揭榜负责人不受学历、职称、年龄、市级科技项目限项等申报条件的限制。
四、揭榜组织方式
(一)对接榜单。有意向揭榜的单位在榜单发布之日起,可与技术需求方项目联系人员(附件1)对接了解榜单细节内容,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进行揭榜。
(二)揭榜申报。有意向的揭榜方按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的方式按时进行申报。
(三)揭榜评审。广元市科技局会同发榜方,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四)组织对接。广元市科技局会同发榜方,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揭榜方建议名单。并组织发榜方、揭榜方在充分洽谈基础上,由发榜方和揭榜方自主签订揭榜项目合同书,明确合同金额、约定相关责任权利。
(五)揭榜公示。广元市科技局将揭榜方建议名单及资金预算建议方案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立项。
(六)签订“四方协议”。项目计划下达后,由发榜方、揭榜方、推荐单位、广元市科技局结合揭榜项目合同书签订“四方协议”,细化“里程碑”考核节点、考核方式和考核要求,明确有关事项实施及绩效评价。
(七)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主要由需求方负责,广元市科技局按照“军令状”任务,对项目开展“里程碑”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拨付剩余经费。对于实施效果不好的及时终止项目。
(八)任务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到期后,由广元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和发榜方,共同对揭榜项目进行任务验收暨绩效评价。
五、申报资料要求
(一)揭榜单位填写广元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3纸骑马装订,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同时提交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及相关附件电子文档。
(二)揭榜方牵头单位须提供牵头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三)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合揭榜的须提供合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五)揭榜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揭榜时限
揭榜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2日(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七、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可现场报送或邮寄至广元市科学技术局,邮寄采用EMS快递。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南段广元市科学技术局310室
邮编:628017 收件人:汤浩澜 0839-3267807
邮箱:417257585@qq.com
八、揭榜咨询
(一)“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产业科技促进科:梁麟 0839-3261096。
(二)揭榜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汤浩澜 潘莉0839-3267807。
附件:1.2024年广元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2024年广元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