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 2022年推进计划》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3 12:00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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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2022 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创新资源集聚转化功能,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4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元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2022年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前期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形成了《推进计划(初稿)》。先后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自印发之日起(2022年4月1日)施行。
三、《推进计划》的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0.7%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280亿元,推动剑阁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亿元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
三、《推进计划》的重点任务
《推进计划》的重点任务主要从七个部分、18个方面部署了改革任务、提出了目标要求。
(一)优化区域协同创新布局。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杭广合作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高新区等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争创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培育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新建道地药材示范基地2-3个。启动广元省级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县(区)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区)创建。
(二)协同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积极推动我市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建好精密雷达测量技术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中国-新西兰猕猴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苍溪工作站建设。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市级平台5家以上。
(三)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重点领域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30项以上。积极争取重大科技需求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川渝创新型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接国、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四)协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出台《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开展“科惠达”科技服务直通车活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深化市校(院、企)合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30项以上。
(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广元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中试平台建设,推进技术成果创新创造、供需对接和转化试点示范,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项目。协同发展科技金融,建设科技支行,推广科技金融产品。
(六)协同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出台广元市人才新政 3.0 版本,实施“蜀道英才计划”,加强大创新人才招引和培养。
(七)协同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动创新创业,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
四、《推进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积极主动融入。推动相关规划和政策主动融通衔接,实现政策协同、资源共享,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三)优化创新生态,完善协同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做好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