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22〕2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2022 年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广元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2022年推进计划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精神,加快推动广元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网络,加强东西部科技协作,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推动广元创新发展成势见效,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广元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抢抓机遇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东西部协作,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底,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0.7%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280亿元,推动剑阁经开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亿元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协同创新布局
1.融入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和西部科学城建设。推动零八一实验室融入天府实验室建设。做好绵阳科博会川东北片区轮值市工作,高质量组织参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广元经开区。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杭广科技协作。积极与杭州市科技局对接,力争签订杭广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探索互建“科技飞地”,努力打通“科技飞地”双方政策通道。鼓励支持双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相互协作承担两地的科技项目,支持市农科院与杭州市农科院进行科研合作,推动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与川北幼专合作开展高级护理员培训。支持《泡菜加工产业高盐渍水处理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协同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3.协同推进高新区等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剑阁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完成广元国家先进电子产品及配套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复核。争创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培育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开展川产道地药材“352”标准建设,新建道地药材示范基地2-3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广元经开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
4.协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启动广元省级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支持苍溪县、旺苍县、利州区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区)创建,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二)协同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5.积极推动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建好精密雷达测量技术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中国-新西兰猕猴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苍溪工作站建设。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组建广元食品产业研究院,启动秦巴山区动物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启动省级脑重大疾病中心建设。新增市级平台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三)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6.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展重点领域联合科技攻关30项以上。积极争取铝基材料、高分子新材料等重大科技需求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川渝创新型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接国、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四)协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
7.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措施,出台《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新增上云企业200家。开展“科惠达”科技服务直通车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8.深化市校(院、企)合作。大幅提高与省内外高校合作的规模、深度、层级,力争2022年内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年签订科技合作协议30项以上。推动市精神卫生中心与西南大学联合共建心理学博士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9.深化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和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完善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广元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0.协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完成广元经开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评估验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重点产业新型中试研发平台,提升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区)、广元经开区〕
11.协同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广元分中心、中南大学技术转移(广元)中心等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建立科技成果供需发布对接机制。完成广元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培养一批技术经纪(理)人、专利代理师,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12.协同发展科技金融。推广“天府科创贷”“盈创动力”,创新债务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加强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提升科技型企业贷款融资额度,增强金融赋能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科技支行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广元银保监分局、市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六)协同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13.加大创新人才招引力度。实施“蜀道英才集聚计划”,重点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大力引进带项目、技术、资金,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支持企业柔性引进“特聘专家”,鼓励企业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统筹开展“广纳英才·元来有你”引才月系列活动,持续放大集群引才效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各部门,各县(区)〕
14.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施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重点培养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农业大师、电商精英等高层次人才。对重点产业急需掌握“卡脖子”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量身支持。加强创新创业企业家培养,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各部门,各县(区)〕
15.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出台广元市人才新政3.0版本。落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才专项“英才编制”,实行计划管理、调剂使用。持续推进“院士专家广元行”“蜀道英才五进”等活动。全面落实“蜀道英才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就学、安居、医疗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各部门,各县(区)〕
(七)协同改善科技创新生态
16.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修订《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元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规程(验收)》,组织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试点。建立科研诚信“红、黑”名单,出台《广元市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7.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工程。加入川渝协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协同推动重大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持续推进川东北片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推动利州区、苍溪县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和试点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区)〕
18.大力推动创新创业。完成广元经开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评估验收。分层分类协同组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高峰论坛等各类“双创”活动。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扩能提质,支持剑阁县、昭化区申创省级孵化器,利州区申创省级众创空间。推动食品、绿色家居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搭建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科技信息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组织或参与成渝、浙广、杭广等地区对接活动。高质量参加高交会、农高会、军博会、西博会等大型展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各县(区)、广元经开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研究推动协同创新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和县(区)要根据本计划做好工作安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工作落实。
(二)积极主动融入。加强对上沟通协调,推动我市协同创新方面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和专项;推动我市相关规划和政策主动融通衔接,实现政策协同、资源共享。压紧压实部门和县(区)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对接,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三)优化创新生态。完善协同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做好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广泛凝聚协同创新发展共识,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我市全面落实落地。